格丰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格丰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萍乡市安源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赣0302执253号
格丰科技材料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邱根萍申请格丰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经强制执行,执行标的金额10.15816万元,执行费1423.72元,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