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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青0105执2794号
西宁市城北区**租赁站;四川福美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西宁市城北区**租赁站与被执行人四川福美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依据青海省西宁市城北区人民法院(2021)青01**民初1340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已履行法律义务。依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意见》第15条之规定,该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O二二年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