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辉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江西新辉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1402执保673号
申请保全人: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肥城市孙伯大街34号。
法定代表人:雷印智,该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江西新辉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长岗北路85号二幢3-202室。
法定代表人:宋涛,该公司总经理。
申请保全人山东益通安装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江西新辉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网络冻结被申请人江西新辉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安井开新区支行账户存款70000.00元,冻结期限自2021年12月2日至2022年12月1日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立案的(2021)鲁1402执保673号案件已全部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审判员 胡 东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书记员 朱若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