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1402执保94号
申请保全人:德州市商贸开发区宏泰建筑材料经销处,住所地山东省德州市商贸开发区运河办事处。
经营者:郁勃。
被申请人:江西新辉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区长岗北路85号。
法定代表人:宋涛。
申请保全人与被申请人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财产保全一案,被申请人江西新辉建设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名下无财产可供保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立案的(2022)鲁1402执保94号案件无财产可供保全,予以结案。
审判员 胡 东
二〇二二年三月十七日
书记员 米红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