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伊莱瑞克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沈阳伊莱瑞克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沈阳伊莱瑞克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辽民申3030号
再审申请人沈阳伊莱瑞克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莱瑞克设计院公司)因与被申请人辽宁轩铭工程有限公司、沈阳伊莱瑞克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辽01民终1545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结。
驳回沈阳伊莱瑞克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再审申请。
审判长 姜 峰 审判员 关鹿凝 审判员 王颖姝
书记员 张雪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