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方宣电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宣电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与辽宁恒厦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彰武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辽0922执212号 申请执行人:***宣电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近海经济区中央路13号。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辽宁恒厦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彰武县***2号。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宣电气工程安装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辽宁恒厦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于2023年2月15日立案执行,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3)辽0922执21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 审判员 :***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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