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怀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黔0382执保551号
申请人遵义顺祥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贵州科盾技防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0月25日依法作出(2021)黔0382民初763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贵州科盾技防科技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259096.80元,或查封、扣押其相同价值的其他财产,期限为一年。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1年10月28日依法冻结了被申请人贵州科盾技防科技有限公司名下开户在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相宝山支行的银行账户,以259096.80元为限,实际控制金额为259096.80元。
至此,申请人遵义顺祥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保全的(2021)黔0382执保551号案件,已全部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