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拓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广东新拓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某某劳动争议二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粤06民终2714号
上诉人(原审被告):广东新拓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新兴县。
法定代表人:吴敬洪。
委托诉讼代理人:梁慕嫦,广东毅隽达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易孝军,男,汉族,1979年10月15日出生,住湖北省随州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喻晨曦,广东道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广东新拓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易孝军劳动争议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18)粤0605民初1873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在审理过程中,上诉人广东新拓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双方已达成意向为由向本院申请撤回上诉。经审查,上诉人广东新拓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回上诉是其对自身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的处分,且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第一百七十三条、《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上诉人广东新拓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撤回上诉。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8)粤0605民初18736号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减半收取5元,由上诉人广东新拓展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审 判 长 陈庆莉
审 判 员 黄春英
审 判 员 侯 进

二〇一九年三月十九日
法官助理 李晓霖
书 记 员 梁诗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