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三鼎恒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松桃金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三鼎恒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执行结案通知书
(2022)黔0628执269号
松桃金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三鼎恒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申请人松桃金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申请强制执行贵州三鼎恒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依照生效法律文书(2021)黔0628民初2289号《民事调解书》的确定,责令其为申请执行人开具400000.00元普通增值税发票一张,承担执行费500.00元的义务。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贵州三鼎恒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为申请执行人开具400000.00元普通增值税发票一张,并承担执行费500.00元。现(2021)黔0628民初2289号《民事调解书》已经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