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商河县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23)鲁0126诉前调书181号
原告:济南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商河县韩庙镇创新孵化产业园7-1号。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事务所律师。
被告:日照天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日照市海滨二路东(**大酒店后)。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该公司职工。
原告济南新***能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日照天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7月14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小额程序进行了审理。
因本案是调解结案案件,裁判文书内容不公开。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四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