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振华绝热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浙江振华绝热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浙0411执1084号
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浙江振华绝热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浙江振华绝热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63000元。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自动履行63000元,本案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条的规定,本院执行的(2019)浙0411执1084号案件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