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0802执恢122号
申请执行人:***,男,汉族,1973年7月10日出生,住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
被执行人:河南国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焦作市解放区民主南路1319号解放区综合服务产业园区B1006。
法定代表人:申文娟,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卢红卫,男,该公司员工。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河南国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作出(2020)豫0802民初2896号民事调解书,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