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广锐园林有限公司

广安广锐园林有限公司、南昌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川1602执437号

申请执行人:广安广锐园林有限公司

被执行人:南昌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广安广锐园林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南昌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220000元、诉讼费1850元、执行费2778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