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丽水市公安局丽水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综合研判室改造工程的采购公告(第二次)

  • 项目类型: --
    已结束
  • 项目金额: --
  • 所在地: 浙江省丽水市
    截止日期: 2016-10-10

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丽水市公安局的委托,对丽水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综合研判室改造工程(第二次)进行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编制本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采购编号: 浙建航招2016151-1

2.采购项目:丽水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综合研判室改造工程(第二次)

3.采购内容:丽水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综合研判室改造(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最高限价:人民币148万元。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5参加本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6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范围注明有广播电视网络建设开发、经营管理和维护的供应商。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审查: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有投标资格。

7.招标文件工本费:500/本,与开标当日与投标文件同时交纳。售后不退还。

8.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8.1时间: 2016913-921日每天8:30-11:30,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2016921日为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

8.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李红        联系电话:0578-2139203    传真:0578-2303501

质疑联系人:朱建丽      联系电话:0578-2139203    传真:0578-2303501

8.3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⑴投标人介绍信及联系方式;

⑵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578-2303501)。

9.保证金交纳:

9.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壹仟元整。

9.2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61081700(北京时间)。交纳投标保证金后由代理公司在开标现场开具收据。

9.3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9.4交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签订合同前。

10.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10109:30(北京时间)。

11.递交文件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解放街373号三楼)。

12.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1610109:30(北京时间)。

13.开标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解放街373号三楼)。

14.采购单位联系人:潘洁冰    联系电话:0578-2786369

15.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同时公布:

www.lscgzb.gov.cn\ www.zjzfcg.gov.cn,

 

 

 

 

 

 

 

 

                                               采购人:丽水市公安局

代理机构:浙江建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913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第二次终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