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市昌宏建设有限公司
1 因涉嫌货运源头的装载单位为车辆违法超限装载,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四条,被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贰仟伍佰元整(金路政
2 因存在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被罚款(义自然资规罚字﹝2021
3 因在未经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挖掘占用上溪镇苍王村“江沿山”、“遮塘坞至梨头脚”等部分林地,用于搭建彩钢棚、修建道路和临时加工场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被责令限期恢复植被和林业生产条件;罚款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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